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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学社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6  来源:   点击量:

各院系(宜宾校区)团委: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基层建设部《“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要求,规范我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确保团组织关系有序衔接,现就做好2025年学社衔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接类型及操作指引

(1)升学

录取学校团组织需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于“智慧团建”系统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原就读院系(宜宾校区)团委、录取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应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系统提交组织关系转出申请。

注意:原就读院系(宜宾校区)团委不得将已升学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须严格对接升学院校完成转接。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

原就读学院团委、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分类处理:

1.工作单位已建团组织的,直接编入所在单位团组织;

2.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优先转入单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

若上述接收存在困难,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兜底接收,基层团组织需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主动加强联系服务。

(3)参军入伍

原就读院系(宜宾校区)团委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发起转接申请,经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纳入特殊单位专属库集中管理;进入涉密单位工作的,参照此流程办理。

(4)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

组织关系优先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团组织;若接收困难,转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团组织,基层团组织应通过线上社群等方式持续联系服务。

原就读院系(宜宾校区)团委可保留团员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经团员本人申请,各院系(宜宾校区)团委应开具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1)并建立台账,将未转接团员编入“流动团支部”集中管理,符合转出条件时及时办理。

(5)出国(境)学习生活

由出国(境)前所属院系(宜宾校区)团委保留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出国(境)团支部”集中管理,做好信息跟踪与服务。

(6)延迟毕业

就读院系(宜宾校区)团委需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标记,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命名格式:XXX学院2025届毕业生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延迟毕业团员组织关系,保障其组织生活正常开展。

二、时间安排

(1)各院系(宜宾校区)团委指派专人负责本院系(宜宾校区)的“智慧团建”系统,于6月10日前将《2025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工作安排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2259466506@qq.com。并于7月20日前完成2025届毕业生团员(除升学类型)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附件:

1.《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

2.《2025年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工作安排表》

联系人:何迪,电话:18482037137

史燕秋,电话:18384005395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