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团总支、各学生志愿服务团队:
近年来,学校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对大学生志愿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和重点支持。为进一步发掘和培养好的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投身志愿服务事业,经研究决定,每年度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开展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介绍
实施年度项目申报制,每年年初面向全校志愿服务组织公开征集志愿服务项目,通过组织自主申报、管理单位推荐、校级综合评审等环节,确立立项项目及等级,给予资金扶持和专业培训。
二、项目要求
项目应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本着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立足实际,内容充实,在服务社会,宣传普及科学知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时代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促进青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三、组织实施
1、项目设计。各院系要结合自身志愿服务工作的整体思路和重点,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精心设计立项项目方案。项目申报。各单位对所属志愿服务组织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优秀项目,认真填写《成都工业学院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表》(附件1)并撰写活动方案(2000字以内)纸质档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学校团委。立项评审。校团委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料审核。于3月20前公布立项初审结果。
2、立项答辩。初审通过后,校团委组织进行项目答辩,评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于3月中下旬公布评审结果。
3、项目实施。确定立项的志愿服务组织根据申报方案开展活动,各院系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力求开展形式丰富、着有实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的开展情况需及时报校团委,并将相关信息在我校校园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根据需要,立项项目可分期、分活动实施,结项时间为2017年11月31日。
4、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志愿服务组织要认真进行总结,填写提交项目结题验收表(附件2)和相关成果(报告、图片等),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提交材料进行评审和验收,已确定最终经费资助额度,对于表现优秀的项目给予表彰和后续支持。
四、 经费支持
1、经费来源及使用。志愿服务优秀公益项目经费主要从学校志愿服务专项经费及社会合作经费中列支,根据立项申报和答辩评选结果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资金支持采取实报实销制度,即项目实际产生的费用凭发票报销。请各志愿服务组织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开据并保留相关票据,对与学校财务制度和本项目内容不符的票据不予报销。
2、激励机制。校团委将对实现预期目标、效果突出的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的项目进行通报。各单位及所属志愿服务组织成员的项目开展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优秀志愿者服务团队”、“优秀青年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五、 申报说明
1、各学院(系)团组织需加强宣传组织,广泛动员;
2、本次活动原则上优先考虑那些好的公益点子和有一定基础的项目;
3、志愿服务项目成员要求均为在校学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更换负责人
4、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等现象,中心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再次申报。
5、去年立项开展过的志愿服务项目今年需重新申报;
6、其它未尽事宜,由成都工业学院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工业学院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立项申报表
附件2:成都工业学院志愿服务项目结题验收表。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