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按照上级团组织要求,经报学校党委同意,拟公开选拔1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团的指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精神以及上级共青团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2014级(大三)本科生。
3.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学生组织主要干部。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选拔工作安排
1.公开报名。个人自荐与组织举荐相结合,报名人填写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附件),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后,择优向校团委推荐,于3月3日(周五)前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生会堂401室(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cdtuxtw@163.com。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择优确定参加竞聘演讲人员名单。
3.竞聘演讲。由校团委组织实施竞聘,主要考察面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5.组织考察。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院系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6.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候选人公示一周。
7.审议聘任。呈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原则上任期为一年。任职期间,学生仍按学生身份管理,均不涉及行政级别,但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年,校团委将对聘任的兼职副书记实行中期及聘期考核制度。考核合格者,发予任职证书。
联系人:程迪
联系电话:028-87992295
附件: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人选推荐表(学生)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