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2017年工作总体安排,为认真做好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全国项目办及省项目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校志愿者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我校2017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招募条件
1、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2、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学院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三、服务范围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派遣、统一管理的方式,2017年我省将招募一批西部计划志愿者赴西部、基层进行为期1-3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行动志愿服务。
具体服务省份及项目人数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22日。
六、报名程序
1、了解条件和政策。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认真阅读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详细了解西部计划及各专项行动的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
2、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需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http://west.youth.cn/main/login.html)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者需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用户可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该用户名和密码作为志愿者进入西部计划项目信息系统的唯一途径,请妥善保管并保证其安全保密。另外,请事先准备好一寸免冠电子照片(彩色),报名时按要求上传。网上报名步骤请参考:http://xibu.youth.cn/tpyw/201704/t20170421_9547144.htm
3、上交报名表。志愿者须在5月22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生成后,须立即到学院报告备案,由辅导员签字、学院党总支盖章后交于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留存。5月22日上午,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人将审核汇总后的报名表报送至学校团委401办公室。
4、资格初审。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会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考试及考核。5月22日起,校项目办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专业需求情况,组成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意愿和个人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面试名额按照省项目办所需专业类别划拨我校需求总数来确定。
6、体检及确定入选人员。6月上旬,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者中及时调换。6月中旬,校团委办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认录取人员,签订《招募协议》,同时将录取名单在团委网站上公示后上报省项目办。6月下旬,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并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如体检合格确认录取并签订协议,擅自违约的志愿者,将通过学校追究其责任。
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校团委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录取资格。
七、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校项目办负责协调志愿者服务期间相关事宜,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实习见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安排相关见习实习。
3、集中派遣培训。7月中旬,录取为201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通知另发)。
八、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初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志愿者派遣时,省项目办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
九、政策保障和经费保障
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5〕37号)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
有关其他优惠政策请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
联 系 人:莫阳:
联系电话:13032812598
QQ:806598292
QQ群:189064684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