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成都工业学院共青团工作改革实施方案》,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报学校党委同意,拟公开选拔2名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将党的精神以及上级共青团的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
3.热爱、熟悉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4.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开拓精神、创新意识和开阔的学生工作视野,对本职工作现状及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认知,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
5.每周保证至少两个工作日到团委参加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1.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必须是学校在职员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一年及以上团学工作经历;正科级干部;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选拔工作安排
1.公开报名。报名人填写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申报表(附件),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后,向校团委推荐,于5月24日前将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团委401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2508474046@qq.com。
2.资格审查。校团委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初步遴选的基础上,确定参加竞聘演讲人员名单。
3.竞聘演讲。由校团委组织实施竞聘,主要考察面试者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竞聘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
5.组织考察。 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指派人员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院系师生意见,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6.结果公示。研究决定拟任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相关待遇和考核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原则上任期为一年。任职期间,均不涉及行政级别,但可根据需要参加相关工作会议、业务培训等活动。
联系人:江之洋
联系电话:13880409858
2019年5月14日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附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