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学生(含宜宾校区):
根据团省委、省学联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为方便同学申报秋季学期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四川省全日制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认证对象无名额限制,凡符合本认证办法规定且满足认证条件的,均可申请认证“综合素质A级证书”。已获得认证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
二、认证条件
学业成绩无挂科记录、无处分记录和青年大学习证明(模板下载附件3、4)。无处分记录(盖学工部章)和青年大学习证明(盖学院或宜宾校区团委章)由各学院和宜宾校区学生会学习部统计审核,并由各学院团委盖章确认无误后,将盖章后的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长虹会堂402),由校学生会学习部联系相关部门统一盖章。宜宾校区学生可在宜宾校区团委和学工部盖章。无挂科记录证明由学生自行前往师生事务大厅打印学业成绩表并盖章)
注:需创新创业学院盖章的材料,由各学院和宜宾校区收集后将文件发送邮箱:2214829214@qq.com,由校学生会到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盖章。
三、认证项目
“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项目分为思想政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专业学习、成长锻炼、文体活动、技能特长7个类别,共22个项目,达到相应条件后可获得对应分值(详见《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同一项目的不同子项目不叠加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
(一)思想政治。1.参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班”等思想政治类培养计划;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被授予道德模范、抗震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自强之星等奖励或表彰;3.“学习强国”学习情况;4. “青年大学习”学习情况;5.思想政治理论课学习情况。
(二)社会实践。6.参加社会实践;7.参加志愿服务。
(三)创新创业。8.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创新创业竞赛;9.自主创业;10.参与科技创新。
(四)专业学习。11.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12.发表学术论文或文章;13.攻读双学位;14.参加专业性学科竞赛。
(五)成长锻炼。15.参加学生组织并获得良好及以上等次评议;16.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毕业生等相关表彰。
(六)文体活动。17.参加文艺类活动;18.参加体育竞赛类活动。
(七)技能特长。19.获得国家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20.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21.获得语言类等级考试(认证考试)证书;22.参加应急救护活动。
四、认证时间
申报时间:6月8日-6月15日
审核时间:6月16日–6月20日
公示时间:6月21日–6月25日
五、认证流程
(一)学生线上自主申报
申报学生关注“四川学联”“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通过菜单栏选择进入“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严格对照《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附件1)和《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附件2)进行线上填报,完成线上提交。
(二)校级初评
校学生会以《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办法》为标准开展线上初审,并提交上级组织复核。
(三)省级复核
团省委、省学联进行线上复核,最终确定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认证名单,通过“四川学联”“天府新青年”微信平台公示后,线上生成电子证书。
六、相关要求
(一)认证中涉及需要学院(校区)、班级出具证明材料的,请打印成纸质文件,主管老师签字,并加盖学院(校区)团委印章。
(二)校级复核将采取即时办理的方式,确保每一名申请学生都能及时完成认证。
(三)各学院(校区)要严格把关,做好认证材料的初审工作。
(四)认证工作中如遇任何问题,请联系校学生会学习部崔哲:13356287336。
附件:
1.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评分标准表
2.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系统操作使用指南
3.青年大学习证明
4.无处分证明
成都工业学院校学生会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