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校区、各学院: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选活动是一项展示中国大学生风采和力量的重要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我们看到了许多优秀的大学生,他们在困难和挑战面前展现出了坚韧、自强和积极向上的精神。以下是“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条件、奖励设置以及如何提交资料的相关信息。
一、评选条件
(一)截至2024年前,全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要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三)在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少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时长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四)奖学金分为
1.爱国修德:努力学习党校知识,可以有学习强国分数截图,青马工程结业证书,积极申请党员,思想道德良好,获得过校级以上颁奖,校内外做过好人好事有证明的。
2.勤学求真: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学习成绩优异,是学生中的学习典范;在科技论文、发明专利、学术著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创新创业:科技创新能力强,有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参加过创新创业类比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者自主创业时间超过一年。
4.奋斗力行: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体育竞赛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在文化科技、体育竞赛活动中成绩优异,热心文体活动的推广发展,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文体活动。
5.社区实践: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志愿公益活动等,在扶贫、助学、助残、环保等志愿服务方面事迹突出。(该类别由相关地市级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
(五)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以往获得校级自强之星者,不再申报校级,可推荐省级和全国级,不占用指标名额。
二、奖励设置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三、提交材料
(一)院校级推荐
1.院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2月15日)。各学院和宜宾校区进行推优申报,对照评选条件,各学院推荐1-2名学生个人或科创团体,宜宾校区可推荐3-4名学生个人或者科创团体参加校级评审,并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指定一名学生联络人。各校级社团可单独申报科创团体,有校团委社团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2.校级推荐阶段。公示后,于2023年2月21日17:00前将选拔人员信息及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和联络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743189038@qq.com。校团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工作,评选产生10名“成都工业学院校级自强之星”,并从10名校级自强之星中择优推荐1名报送省级团委,后期评选由团省委组织开展。
(二)省级推荐
团省委将对各市(州)、高校团委推荐候选人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按照团中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省级推选人员将通过“四川学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推报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
全国组委会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最终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将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附件:
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共青团成都工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