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校区、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广大青年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集中展现我校青年大学生艰苦奋斗、严谨治学、崇尚实践、追求卓越的奋斗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学风建设,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良好环境。
按照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评选2023年度“青春榜样”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4年3月20日——2024年4月20日
二、推荐对象
1.参评者应为我校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2.参评者成绩优秀,学习成绩专业排名靠前,品德优良,学识扎实,无任何违纪违法处分。
3.参评者在笃学善思、勤学励志、创新创业、活力无限、崇义友善、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
4.参评者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23年。
5.参评者如被评选为2023年度“青春榜样”,并被选拔为巡讲团人员,应参加2024年“青春榜样”巡讲活动。
6.往届成都工业学院“青春榜样”获得者(个人、团队)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青春榜样”评选类型及标准
1.笃学善思好青年: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必须满足参评基本条件:获得国家奖学金;其余基本条件(满足其一):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结项;个人(一作或二作)发表高质量核心论文;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并获奖(竞赛项目见附表4)获奖(参与形式:个人)
2.勤学励志好青年: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以上的“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在同学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参与形式:个人)
3.创新创业好青年:勇于创新,敢于突破,曾取得“互联网+”大赛优秀成绩,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比赛奖项或自主创办公司已经运营1年以上(满足其一),获得专利或曾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满足其一)。(参与形式:个人或团队)
4.活力无限好青年:朝气蓬勃,青春激扬,在学生活动、助学济困、社会实践等不同领域乐于奉献,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勇于担当,在学生群体中具有先进代表性。致力于丰富大学生课余校园生活,组织策划具有育人功效的学生活动。个人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近一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综合能力强者。(参与形式:个人)
5.崇义友善好青年:思想进步积极,热心公益;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与志愿服务,弘扬社会新风尚,乐于助人,参加2023年第31届成都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志愿者工作优先;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促进社会和谐;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紧急关头,能够挺身而出、维护公平正义。(参与形式:个人或团队)
四、评选方式
1.宜宾校区和各学院组织推荐,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社团也可择优推荐。推荐人选(个人或团体)填写报名表(附件1)由宜宾校区和各学院进行前置审核把关,并作为参评者推荐。
2.五个类别中,宜宾校区最多推荐10个,郫都校区各学院最多推荐5个,不论类型,并在推选榜样时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者进行排序报送校团委。
3.评选阶段及规则:
第一阶段评审团将根据宜宾校区和各学院、组织提交的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55%),推出复试候选人。
第二阶段采用微信宣传投票的方式由全校师生为候选人进行人气投票(10%),(禁止刷票,如通过非正当手段刷票行为者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第三阶段采用PPT现场答辩以及现场大众评审的形式,综合评定。其中,大众评审占比10%,联合评审团评定占比25%,评审团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校工会、综合改革与政策法规处、工程训练/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校团委等部门组成。
4.宜宾校区和各学院将材料审批后汇总附件、奖项或相关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三张生活近照原图(2M以上)、一张一寸照原图,请于3月29日17:00前通过OA报送至校团委章为(报送流程:发起人—负责人—校团委章为)。
5.表彰奖励:学校将举行表彰大会,对获得以上荣誉的优秀个人或团体予以表彰,并将先进事迹通过宣传图册、校园网,学校微信公众平台,青春榜样巡讲、宣传栏等渠道宣传展示,增强优秀学生榜样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为,电话:87992295
附件:
1. 附表1.2023年度“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报名表.docx
2. 附表2.2023年度“青春榜样”评选活动汇总表.docx
3. 附表3.2023年度“青春榜样”其他各级各类学生组织评选活动汇总表.docx
4. 附表4.学生竞赛项目目录.docx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19日